关于《关于魏县2022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编制单位:河北金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魏县2022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位于魏城镇町上居委会东北侧、望远北街西侧、民有总干渠南侧,属魏城镇町上村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922930°,北纬36.381928°,总面积为34073m2(约51.109亩)。地块东侧为望远北街,南侧为农田,西侧为町上居民点,北侧隔农田为民有总干渠。
本地块历史上主要用于种植梨树,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01月23日)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块,要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因此,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河北金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河北金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后,于2023年3月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工作。经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判断得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为保证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快检设备监测。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11个点位,并在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取表层土,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情况。根据本地块调查的土壤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有机物与对照点无较大差异。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河北金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编制完成了《魏县2022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